【英文标题】Practice of the Economic System reform and the Theory ofProductive Relation
——A Re-interpretation of Marx’s Theory of TransactionalForms
【内容提要】生产关系概念源于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在变革社会制度的革命年代,人们侧重于从物质利益分割角度来理解生产关系,这种理解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暴露出明显的历史局限性,我们应根据改革实践的经验重释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把生产关系全面理解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和合作关系的统一。
【英文摘要】The concept of productive relation is derived from Marx’stheory of transactional forms.In time of revolutionizing thesocial system,the understanding of productive relation wasemphatically affected by the view of distribution of materialinterests.The understanding of this sort has exposed itsobvious historical limitations in the practice of theeconomic system reform in our country. Therefore, it isnecessary to re- interpret Marx’s theory of transactionalforms based on our experience drawn from the practice ofreform. According to Marx, productive relation shoul d becomprehensively understood as a unity of the distributive andthe cooperative relation of material interests among peopleformed in the process of production.
【关 键 词】经济体制改革/生产关系理论/交往形式
economic system reform/the theory of productiverelation/transactional forms
【 正 文 】
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向传统的生产关系理论提出了如下问题:(1 )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属于不属于生产关系的内容?(2 )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产品交换形式,具体地说,市场经济体制反映的是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生产关系?(3)生产组织形式、 产品交换形式和生产资料的占有与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又是如何的,它们怎样有机结合成统一的生产关系体系?显然要回答改革实践提出的这些理论问题,首先必须对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历史局限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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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生产关系理论主要指的是以斯大林对生产关系内容的分析为经典所形成的观点。它通过哲学教科书的系统阐述和哲学工作者的广泛宣传,已变为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也成为学术界的共同概念。这个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在分析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时,提出了“四环节说”和“三方面说”,以及把二者综合起来的“三层次说”。“四环节说”是把马克思分析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运转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当作构成生产关系的四个环节。其实应当是生产关系存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四个环节之中,至于存在于各个环节中的生产关系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这恰恰是需要揭示和说明的。“三方面说”是斯大林所做的揭示和说明,他把生产关系概括为三个方面:“(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1] (P594)。哲学教科书在系统阐述这个观点时,把马克思关于生产过程的“四环节说”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三方面说”综合在一起,把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表述为三个层次: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它所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复杂体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从以上所陈述的观点可以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存在着两个局限性:第一,这种理论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是一种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而排除了对其他关系的考虑,至少是忽视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所结成的其他社会性的物质关系。应当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社会革命为主要任务的历史阶段,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不但是十分自然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但在以生产斗争为核心,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中,这种理论却陷入了解释困境,暴露出其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例如,我们在农村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散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组织。对于这件事情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解释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使用土地的自主权,并把分配成果同自己的劳动直接挂钩,一句话就是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只是最表层的解释,从深层看,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更适合以手工工具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也更适合那时中国多数农民个人的活动能力。因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不仅指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要适合,而且还包括生产组织形式也要适合。
第二,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看作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观点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是正确的:(1 )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且是从上述三个方面来解释生产关系的内 容时,生产资料所有制自然是基础。(2 )只有在同上层建筑的联系中,当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成为经济基础时,生产关系中的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才被凸显出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才能被看作基础,由它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只要改变一下上述条件,把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都包含在生产关系范畴之中,并且在同生产力的联系中来考察生产关系体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未必就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正在改变着上述条件,它需要我们围绕生产力发展这个核心来重新思考生产关系体系的构成及其内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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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关系概念是由交往形式术语演变而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唯物史观的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首次使用了交往形式术语,并提出了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交往形式必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原理。在这部著作中,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已经形成,但在表述这些基本思想时所使用的术语还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含义比较宽泛,交往形式术语就是如此。因此,在他们后来进一步研究的著作中就很少使用交往形式术语,而在表达人们的物质交往关系时则明确地提出了生产关系概念,并在使用生产关系概念时突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由于生产关系概念在以后的解释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简单化,直到今天人们把生产关系等同于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这才产生了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对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解释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