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的卫生防疫部门做了一些调整,但总的来说体系没有改动,只是一些部门、机构的局部调整。20世纪90年代后期,卫生部防疫司补充了其它一些机构,组成了卫生部法律监督司和疾病控制司,地方上的防疫站逐渐也分成了卫生检验监督所和卫生防疫站两个部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从法律角度考虑,强调执法和决策的分立。2002年初,国家对防疫部门进行改革,把“预防”这个公共卫生职能与卫生执法监督分开来,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疾病控制中心,以期加强国家在防病控制方面的能力。2002年7月,又以原来的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为基础成立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对地方防疫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卫生部则更多发地承担了政策性的宏观管理职能。但是这次SARS危机的应对表明我国的疾病防控体系还相当薄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要求。正如卫生部官员所说,“非典型性肺炎不属于国家统计范围内的传染病,加上其病症和普通肺炎类似,因此在流行初期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这也从某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目前的应急处理水平。
对于这一问题的反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立明认为,“历年来,我们都在提‘预防为主’,但并没有真正把预防放在第一位。疾病预防是投入少产出大的措施。但这种投入因为很难看到显著的效果,往往容易被忽视。它不像打针吃药然后病愈那样明显。”世界卫生组织到中国考察“非典”疫情的官员在看完部分病毒研究所后也感叹,“中国的医学专家是一流的,医疗设备却是落后的。”
从这次应对SARS的具体情况看,我国在公共卫生防疫和疾病控制上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主要问题:第一,检疫、检测手段落后,硬件设备、技术不发达,影响了疾病控制的速度与有效性;第二,受人员条件所限,检测的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第三,由于经费不足,工作条件艰苦,人员素质跟不上,队伍的稳定性难以保证。
2、危机管理:预警与快速反应②
危机管理目前已经在世界上形成广泛共识,很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危机管理制度,很多国际组织也都有危机管理计划。主要的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制定相关的法律,统一规定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确定依法对抗紧急状态的法治原则;
建立有效的国家对危机事件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危机给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给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的巨大破坏。
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主体依赖于各级政府的现有行政设置,缺乏专门的机构和完善的体系(至多是针对一些专门事件的非常设性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运作规则,跨部门协调能力不足)。
从立法角度来看,我国先后制定了应对社会动乱的《戒严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和《消防法》,应对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法》、应对公共卫生的《传染病防治法》等。不过这些法律本身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部门管理色彩很重,加上管理体制分散,缺少统一的国家级紧急事务管理机构,客观上造成了对每一年度或者更长时间内可能产生的各种危机事件缺乏宏观性的总体考虑。对一些明显可能成为危机事件的问题缺少事先详细的预警分析,导致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处理往往是撞击—反射式的被动反应模式。
从快速反应机制来看,我国尚未建立不同危机事件之间的协调机制,分部门、分灾种的危机管理体系使得应对复合型和国际型危机事件效率低下。
我国目前对紧急事务的快速反应机制也不能完全适应处理危机事件的要求,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对单项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比较强,而对复合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显得效率比较低。由于过去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一直采用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灾情的救援体制和危机管理模式,大规模地区性自然灾害迄今仍用“人海战术”,投入最多的是部队;第二,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处理不同危机事件之间的协调机制(包括同级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等级协调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非等级协调机制)。在防灾救援体制上,政府有关部门由于“责权利”等诸多因素,在应对复合型灾害时,就出现了既不能形成应对极端事件的统一力量,也不能及时有效配置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灾资源的弊端,一旦多种危机事件并发,可能会使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中的政策不能很好地加以协调,从而严重地影响政府处理紧急事务的效率。
3、科学研究与信息披露机制
在SARS病毒的研究过程中,尽管我国的科学家和医学专家早在今年的1月份就拿到了人体标本,可对于病毒的研究却明显晚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香港地区。从中可以看出国内在这一方面的科研水平尚没有达到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要求。
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来看,此次SARS危机不仅明显地暴露出信息系统建设上的不完善和技术的落后,更在一段时间内受到了国际社会的猜疑。去年11月份,中国广东佛山出现第一例非典型性肺炎患者时并未引起注意;到2003年的2月11日,广东省政府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疫情得到控制”。此后,香港成为第二个“非典”高发区,东南亚、欧美等国家也先后发现SARS病人。直到2003年4月初,中国在应急系统方面,还没有有效的疫情采集系统,也没有有效的情报传递系统。同时,由于中国的医院分属不同的部门和地区管理,信息互不沟通,资源不能整合,也一度造成了统计的困难和数字的不准确。这种情形在部委、部队机关比较集中的北京表现得更为突出。
三、投入缺位:政府公共卫生支出的安排不足
近2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GDP和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均居世界前列,公共健康状况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1980年中国的婴儿死亡率(每千人)为42,到2000年这一数字下降到32;1980年平均预期寿命为67岁,到2000年已增加到70岁。但从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其191个成员国卫生系统做出的调查来看,我国的健康投入,特别是人均健康投入在世界排名第185位,非洲最穷的一些国家人均卫生支出水平都要比中国高出一倍。
1、卫生事业总体投入规模不足 2007-02-23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公共政策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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