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7年发布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要求在发生关联方交易时,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要披露的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准则《指南》对定价政策的解释是:“指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时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例如,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与非关联方价格相一致。如果关联方交易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也应当披露是如何进行交易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价格与交易对象的账面价值或其市场通行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董事会应对定价依据等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予以适当关注,并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交易,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 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占本期净利润的10%以上的,须披露详细情况。如果发生的交易属不同类型,应按以下要求分别披露:(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方交易,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及关联方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可以获得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的,应披露市场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2)资产、股权转让关联方交易,至少应披露: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转让价格、结算方式及获得的转让收益,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3)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应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4)其他重大关联方交易。同时规定,监事会应对关联方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应该说,这些要求还是较为严格的。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关联方转移定价的披露存在较多问题:很多公司没有披露交易金额或定价政策,对关联方交易定价的确定依据或未作说明,或说明的定价方式各式各样,缺乏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往往只列示“按协议价格”、“按市场价格”或“评估价”、“优惠价”、“成本价”,没有具体说明制定价格的方法和基础,只有少数企业披露优惠的具体比例、成本加成比例。实际上,正常市价、批发价、合同价、协议价、计划价格等方法,是概念模糊的提法,并未明确其与市价的关系,披露所能传递的信息十分有限,信息使用者往往无法对关联交易作出判断。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上市公司在年底为了取得配股权等目的,便借助关联交易来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好看,也就是进行盈余操纵,因此,在监管不严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对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便故意三缄其口,以掩盖企业的真实情况。二是部分企业担心过分的披露会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为转移定价的披露会涉及到企业的成本、销售价格等,这些往往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为竞争对手知晓,可能造成企业的竞争逆势,因此企业往往不愿主动披露详细的转移价格信息。三是目前会计准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还很不完善,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要求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但是,无论是准则还是指南都缺乏具体的细节,没有要求企业披露决定该定价政策的基本因素及其与市价的可比性,从而将模糊性带人披露中,成为监管规范的一个漏洞,致使一些上市公司在具体操作中无所适从,而另一些上市公司则据以逃避披露监管。事实上,转移定价是关联方交易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尤其应侧重披露转移定价信息。
笔者认为,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财务操纵,必须要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信息披露的监管。首先,应当在准则或证监会披露规则中对转移定价的披露做出详细而可行的规定,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基本要素,包括转移定价制定的方法、成本或者(可比)市价、再售价格、净利润率或毛利率、选择该方法的理由、与公平市价的差异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信息,并提供由独立财务顾问签发的关于交易是否公平的声明。对于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并可能导致竞争逆势的信息,在进行成本效益权衡后,认为披露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可以向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披露豁免。但如果关联方交易显失公平且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则不得豁免。对于重大的交易的详细信息报证交所。其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对于故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证券监管机构应给予严厉的处罚,并可鼓励投资者对其提出诉讼,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第三,应当加强注册会计师对关联交易的审计,确定企业是否在财务报告中充分公允地披露了关联交易的基本要素,尤其是转移价格,审查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平原则,看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来转入或转出利润、操纵利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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