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制度只要求行政和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以及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和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等附表,利用这些信息无法评价政府业绩。因此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应利用基金会计主体确保管理当局按法律或合同约定使用资源的同时,要求报告主体提供实际执行与计划、预算比较信息,并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提供大量非财务、非经济和非定量的信息,以便对政府业绩进行评价。
2007-02-10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会计理论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相关栏目: - 旅游管理 - 秘书文秘 - 行政管理 - 市场营销 - 人力资源管理 - 财务管理论文 - 成本管理论文 - 档案管理 - 管理学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