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看德治和人治。有学者将德治与法治、人治并提,认为德治是一种治理方式。(10)其实不然,它不是一个“元”概念,而是从属于人治的。还有一些学者在承认这一点时,又引申出自己的观点:有的认为,在儒家法律思想中,德治的实质是人治,德治、人治其实相互依存,互为根据,德治的推行依赖于人治,人治的完成则又须德治:有的认为,中国古代通常所说的“人治”,是以德的准则来约束民众、治理国家的。人治之本是“德”;还有的认为,中国古代的人治其实是德法兼顾的,只不过是“德主刑辅”罢了。(11)我们认为,以上观点都存在偏颇之处。中国古代的人治主要包含“贤能之治”和“德治”两方面。前者强调领导人的才能,后者强调领导人的品德。德才兼备是理想的人治。但相比贤能之治,德治才是人治的内核或主要表现形式。在中国理论界,孔孟提出“德治”,墨子则提出“尚贤”。在实践中,统治者们表面上接受了孔孟的儒家主张,但却从未好好实施过德治;相反,看似不受重视的墨家学说,往往是统治者们优先考虑的。这就造成了中国历史上一治一乱的局面。许多朝代的君王,因不重视个人的品德修养,而只凭才能或武力治天下,都没有坐稳自己的皇位。如唐玄宗李隆基,堪称“明皇”,在其早年曾出现“开元盛世”的大好局面,但后来他沉溺美色,不务朝政,酿成“安史之乱”,唐朝自此由盛及衰。
> 最后,来看现在中国为何要像强调法治那样去强调德治。我认为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原有的道德规范不能适应新的实际,而新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形成。一些领域和地方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出现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蔓延。经济活动中,掺假制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偷税漏税、不讲信用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仅凭法治只能治标,依靠德治才能治本。重提德治,并将其上升到理论和实践的高度,这是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认真领会它,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完善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治国体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 主要参考文献:
> (1)程燎原 江山著《法治与政府权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29-30页
> (2)周凤举著《论现代法的精神》,群众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820页
> (3)波比 K.Y.王 《传统中国哲学与争端解决》,载《香港法律学刊》(英文版),第30卷,第2册,2000年,第315页
> (4)(爱尔兰)J.M.凯利著,王笑红译,《西方法律思想简史》,法律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23-124页
> (5)李晓峰 《略论西方法治理论的发展及其思想渊源》,载《法学评论》(双月刊),2000年第4期
> (6)同注(4),第223页
> (7)彭明 程鹔 主编,《近代中国的思想历程(1840-1949)》,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645页以下
> (8)王人博 程燎原 著,《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7月第2版,第419页
> (9)参见《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编辑组,《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群众出版社1980年9月版
> (10)李万岁 《人治、法治、德治--治理社会的三种基本方式》,《行政与法》(月刊),吉林省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第25页
> (11)参见上海炎黄文化研究会编,《法治与德治》,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6月版,第22页、第56-85页;曹刚著,《法律的道德批判》,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208页;王子今,《中国古代“德治”思想的宣传与实践》,载《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2年2月(第6卷第1期),第20页
2007-03-15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法学理论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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