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和宪政 中国人权思想 产生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3-12
论文简述:一、中国人权思想的逻辑起点和最初表现形式是民权 1、中国古代重民思想不是人权观念 中国社会在进入近代以前,经过了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国古代的先哲

    
    (2)人权与民权毕竟不能等同
    
    我们说民权是近代中国人权意识的的逻辑起点,必须强调两个方面:第一,它否认传统民本思想是人权思想的前导,因为民本思想当中没有任何权利因素。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传统民本思想对近代中国人接受民权观念所起的润滑作用,事实上,“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是维新思想家取之不尽的文化资源,他们正是借助于此,才接受了西方宪政文化中的民权价值的。” 但我们不能因此将“民权”与“民本”相互混淆;第二,民权与人权虽然同属于权利范畴,近代中国的独特历史进程也决定了民权必然是中国人权观念的逻辑起点,但民权与人权并不象其在近代西方那样是等量齐观的概念,近代中国人区分民权与人权并以民权概念取代人权概念,是有着非常深刻的文化和思想意识原因的。其中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原因是:在整个近代思想家的观念中,“民”是属于“群”的范畴,而不是一个个体概念,它在逻辑上始终是与“君”相互对应的。民权与人权,虽然一字之差,但其意旨有异,对此,王人博先生正确地指出:“‘人’表达的是作为个体的人与整个社会、国家的对立,旨在强调国家权力对个体自由的威胁,并暗含着约束国家权力这一价值准则。‘民’表达的是作为‘群’的民与‘主’的‘君’的对立,旨在颠倒权力关系,国家权力由君向民倾斜。但无论是君主权还是民主权其最高的价值目标是使国家权力聚集起来,以便国家发挥它的最大功效。这是近代中国一群爱国知识分子在自己的祖国受尽欺侮之后具有的一种情愫:他们关心作为‘群’的‘民’胜过作为个体的人;他们思考的问题不是国家权力受约束以及怎样约束,而是整个国家能否充分行使权力使整个民族强大起来。他们相信:只有把君主权改为民主权,才能使国家权力得以充分运用,国家才能富强。” 这一点很重要,它既告诉我们,近代中国人确实开启了追求权利的航程,同时,中国人对人权的追求,又不得不采取自己独特的方式,这就是必须首先采取追求民权的方式。这一特点在后面具体阐述近代各思想派别的民权宪政观念时将得到反复的证明。
    
    二、早期改良派:初识民权宪政
    
    早期改良派是相对于戊戌变法运动中改良派代表人物而言的。这一派别主要活动在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到甲午战争期间。早期改良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王韬、薛福成、马建忠、郑观应、陈炽、何启、胡礼垣等人。在早期改良派这一群体当中,有的是从洋务派中分化出来的开明人士;有的中国最早期的留学生;有的是出使西方的外交官;有的是长期给传教士办报并游历欧美的知识分子;有的是长期居住在香港并担任议员的公众人物。这表明,早期改良派与其同时代的人相比,他们更多地接触了资本主义世界,更多地了解了西方社会,这就使得早期改良派成为较早萌生近代民权宪政意识并广泛介绍西方民权宪政的群体,他们除了采用办报、教学手段之外,主要是通过著述宣传其朦胧产生的民权宪政主张,如王韬撰有《韬园文录外编》;薛福成撰有《筹洋刍议》;马建忠撰有《适可斋记言记行》;郑观应撰有《盛世危言》;陈炽撰有《庸书》;何启、胡礼垣合撰有《新政真诠》。
    
    概而言之,早期改良派民权宪政意识有如下一些特点:
    
    1、为保民权先救国、为救国寻求立宪的独特思路
    
    鸦片战争以后,救亡图存成为整个中华民族迫在眉睫的历史使命。而如何救亡图存,不仅是保障民权的最基本的先决条件,而且成为近代仁人志士朝思暮想并为之奋斗的时代主题。从早期改良派的王韬、马建忠、薛福成,到郑观应、陈炽、何启等,他们的思想中都贯穿着一条为保民权先救国、为救国寻求立宪的基本思路。这一思路使得中国民权宪政思想的萌芽同西方民权宪政思想的发生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西方宪政是由于本民族内部要求保障民权的呼声日益提高,由于本民族内部矛盾不可调和以后,爆发革命,要求立宪,制定宪法;那么,中国则更多的是由于外部的压力,由于民族危机的加剧,因而首先在面向世界的一个群体中产生近代宪政意识。早期改良派代表人物在介绍、宣传西方立宪制度的好处、批判专制制度弊端时,几乎无一例外地看到了立宪制度能使君民一心,国富民强,他们的结论就是:要保民必须首先救国,要救国又必须首先立宪。这一独特思路不但使得“中国人对西方宪政的学习就做不到发其端竟其绪,只能用‘截取’的方法,首先从最易和最大功用处下手”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导致了近代中国人在“人权”、“民权”与“民主”问题上的长期混沌与迷惘。
    
    2、高扬民权反对民主
    
    追求公民权利,是近代宪政的重要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说,近代中国人争取民权的斗争,就是争取立宪的过程,而争取立宪的实践,也正是争取民权和保障人权的努力。几乎早期改良派的所有代表人物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痛斥专制制度下人民无权,向往立宪条件下充分保障民权,他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是改变“一人秉权于上,而百姓不得参议于下”的局面,从而实现“上下一心,君民共治”的理想。
    
    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早期改良派对于公民权虽然众目一睽地向往,但他们对公民权是有所保留的,表现在早期改良派对“民权”与“民主”两个概念是严加区别的。本来,“民权”与“民主”都是从西方传入的舶来品,其意均为“人民的权利”,而早期改良派几乎无一例外地倡民权而反民主,如何启、胡礼垣说:“民权者,其国之君仍世袭其位;民主者,其国之权由民选立,以几年为期。吾言民权者,谓欲使中国之君世代相承,践天位勿替,非民主之国之谓也。” 陈炽进一步说:“民主之制,犯上作乱之滥觞也。” 早期改良派之所以高扬民权而反对民主,关键在于当时翻译这两个词语时,人们把“民权”理解为“人民的权利”,而将“民主”理解为“人民做主”,这样,“民主”一词则直面“君权”,而“民权”则相对含糊,既可以争民权,又不至于直接对抗君权,因此,“民权”成为君主立宪的代称,而“民主”成为“民主立宪”的代称。早期改良派对人权概念理解的误差以及他们面对强大君权而不由自主产生的软弱性所决定,“民权”必然成为他们孜孜以求的目标,而“民主”则终究成为他们厌恶的字眼。
2007-03-12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法学理论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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