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 原因及预防对策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3-11
论文简述: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所在。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逐渐增

(四)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一是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二是有的青少年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者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三是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抱有想试试的好奇心理;四是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青少年自身的这些特点,如果得不到正确及时的引导、教育,学校和家庭又疏于管理,或结交一些不良朋友,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同时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调查还表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阶段,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增多,而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

1、完善立法,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国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在这方面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师的职责。

每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都纯洁得像一张白纸,畸形成长的每一个孩子,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父母的过错。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产生只是结果,犯罪心理的形成,往往是大人们肆无忌惮的行为活动,有意无意间扮演了“教唆犯”、“包庇犯”的角色,是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人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首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子女。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责任人,要对孩子进行教育,父母首先要教育自己,从自身做起,学好人,做好人,做好事,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另外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教育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上受到的不良影响,关注孩子结交的朋友圈,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家庭结构失调、家长有不良恶习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睦。

 

3、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渠道作用,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获取知识的基本途径,全面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但是,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法制教育明显薄弱,青少年对有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法制教育存在着许多盲区。人类社会只能在秩序中存在,破坏秩序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学校教育应当给予孩子的知识,也是为人师者启蒙育人的起码责任。而不少学校办学宗旨有失偏颇,重智育,轻德育,埋下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危机。据了解,近年来少管所14到16岁的孩子逐年增多。他们中有80%是在犯案前就已经辍学,是学校的“双差生”(成绩差、品德差)。有的学校为了升学率、好名声、好荣誉,将他们赶出学校,使他们升学无望,前途茫然而游手好闲,丧失人生目标追求,再加上他们没有学校和家庭的管束,因此很容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团伙拉下水,滑进犯罪的泥潭。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一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首先是传道,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以及如何做人,其次才是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二要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开设法制课,设置专业法制教员,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司法机关提供的案例,按学生不同的年龄段和知识层面,编写出由最常用到常用等不同难易程度的教材;三要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让学生每周至少有一节法制课。同时要建立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考核制度,使教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到实处。目前,不少学校虽然也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但为什么效果不佳呢?究其原因,是因为人员兼职,造成时间紧迫、准备不充分、法制课太少、授课方法不当、责任心不强等,使法制教育大多流于形式。

4、加强社区的共建共管优势,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研究表明,人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形成是与他周围的环境密不可分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以村镇、社区为依托,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的活动,针对反动、淫秽、暴力等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产生的恶劣影响,新闻出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齐抓共管,持续开展各种集中行动和专项斗争,政法部门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有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通过实施“万村书架工程”、“新世纪青少年读书计划”等活动,向广大青少年推荐、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在社区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聘请一批关工委的老同志、司法机关的专业人员担任青少年法律学校的顾问和教员,构建社会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由各级团委和综治办等单位,立足社区,以未成年人为重点,突出教育、保护和预防,抓试点,抓落实,逐步建立一批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应加大对待业青年的培训力度,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数失衡,造成无业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违法犯罪青少年,社会上不要歧视,要做好帮教和安置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2007-03-11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法学理论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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