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文 摘 要
从目前结案的案件来看,职务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犯的职务越来越高,二是利用职务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三是涉案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越来越多,引渡回来的人员极少。2003年检查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562件,涉及43490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2761件,涉及2612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由此来看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我认为职务犯罪的原因有一是经济方面的原因,二是思想方面的原因,三是体制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原因。特点是一、国家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社会危害性极大,二、行业特性显著。在职务犯罪的防治方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深化改革、完善干部制度建设;加强反腐机制建设、廉洁自律要从小事做起;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严惩行贿者。
关键词:职务犯罪 特权 法制 腐败 监督机制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职务”是“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因此,“职务”的前提是先有一定的“职位”,由该职位确定其所应有的职权和义务。“职务”是职权和职责的统一,一个人具有某种职务,表明他既拥有处理一定事务的权力,又必须履行处理一定事务的职责,也就是要求他必须恪尽职守,既不能滥用权力,也不能不履行职责。对于职务而言,职权与职责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与国家职能联系在一起的“职务”,其本质特征是“公务性”,即代表统治者从事国家管理职责。因此,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就是特指刑法第93条、第1、第2两款[1]所列人员,通俗地说,职务犯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也就是公务犯罪。
2003年检查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9562件,涉及43490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2761件,涉及2612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23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省部级干部4人。从目前结案的案件来看呈现几大特点:一是案犯的职务越来越高,二是利用职务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三是涉案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越来越多,引渡回来的人员极少。由此来看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依法治国的程度取决于依法行政的水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做为国家公务人员应当对此有深刻和明确的认识。就此本人对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危害性及其防治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不足之处请指正。
一、 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经济方面的原因
我们国家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比照发达国家还显很落后,规范和调整市场经济各方面的经验、制度比较缺乏,这种落后经济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是贪利型职务犯罪原因之一。
(二)思想方面的原因
1、政治信念不坚定,法制观念淡化
纵观一些职务犯罪的干部,并不是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他们大多数都是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些还是国家经过长期考验和培养的高级领导干部,如陈希同、胡长清、程克杰等,但他们在长期工作中不注重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扭曲,忘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掉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信念,法制观淡化,在工作中不是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项工作,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还认为这样的错误不会触犯法律,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交换金钱和利益的法码。
2、追求腐化的生活方式、拜金主义严重
我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民的生产和消费水平还比较落后,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相对较低,一些人为了贪图享乐,追求奢侈腐化的生活方式,便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进行权钱交易等犯罪活动来满足自己的私欲。“金钱万能”这是拜金主义者常说的,金钱至上的观念甚至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由于受拜金主义的影响,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不可避免地走上犯罪道路。
3、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严重
官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形成的“官本位”意识。所谓“官本位”,就是“以官为本”,一切为了做官,有了官位,就什么东西都有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种“官本位”意识流传了几千年,以至于出现“跑官、买官、卖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荣誉和职位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中还存在着严重的特权意识,他们将自己担任的公共职务与特权联系起来,唯我独尊,蔑视人民的民主权利。这种观念是某些人实施职务犯罪的重要思想根源。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对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三)体制和监督制度方面的原因
1、 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2]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了政治体制改革,对一些具体制度进行了改进,虽然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体制中的弊端尚未完全根除。比如: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存在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干部领导终身制等特权现象,这些体制中的弊端,导致出现以权谋私权力滥用或不正当使用公共权力等现象,从改革开放到近几年,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新旧经济体制矛盾从深处浮到表面,法制化运行体制尚未健全,这就给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而且,经济体制在改革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新旧体制并存的局面,由于两种不同的体制混杂在一起,其间必然会有某些脱节或漏洞,例如在价格双轨制的情况下,同一种产品有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而且两种价格相差悬殊,只要把以计划内价格购买的商品以计划外价格出售,即可以牟取非法暴利。一些工作人员便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搞“权”、“钱”交易。
相关栏目: - 民法论文 - 刑法论文 - 司法制度 - 法律综合论文 - 法学理论 - 国际法论文 - 国家法-宪法 - 经济法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