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关于校园内性侵害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3-09
论文简述:论文摘要 近年来,在一些中小学校园内屡屡发生性侵犯案件,这些案件令人痛心,校园性侵害频繁发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造成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呢?怎样才能尽可

论文摘要

近年来,在一些中小学校园内屡屡发生性侵犯案件,这些案件令人痛心,校园性侵害频繁发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造成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呢?怎样才能尽可能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呢?应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呢?怎样才能使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化,教学目标明确化、教学方法科学化,以保证青少年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健康的成长等等一系列问题应引起社会的重视。
    本文以最近社会对中小学生心理状况的调查资料为背景,针对最近所发生的典型案例中所蕴含的社会、学校、家庭诸因素进行详细分析。由校园性侵害的几个特殊性(诸如学校场所、学生年龄及身份、师生关系以及乡、镇学校的管理等方面),探求导致校园发生性侵害案件以及其它的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等侵犯未成年学生合法权利的案件,诸多因素分析,此类案件以及其相关因素,对社会与家庭造成的严重危害。最后从法律、社会、道德规范及学校行政管理方面入手探讨如何预防并杜绝此类案件在中小学校园的发生。


近年来,在校园内屡屡发生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等侵犯未成年学生合法权利的案件。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校园内对学生的性侵害案件,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00年11月1日至2003年9月25日提供的数据显示在青少年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105例案件中,涉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的案件56起,涉及教师强奸、猥亵学生的案件16起,涉及学校对学生处罚不公正案件25起,对涉及学生在学校受到教师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8起,其中性侵害占15.4%。2001年该中心对某省乡镇200名中小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学生曾被教师打骂的比例为73.8%。其中经常被打骂的比例为5%。可见,个别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侵害学生合法权利的现象在乡镇中小学中大量存在,因此发生的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在诸多侵害学生合法权利的案件中最典型的危害最大的要属校园性侵犯案件。
据(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  10:05 新华网)。北京通州一老师因强奸猥亵16名幼女被判无期。昨天,在市二中院审判厅,下午两点,法庭宣判,陈有海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有海赔偿原告人小红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元;赔偿原告人小兰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19:18  金羊网—羊城晚报,本报海丰今天消息  广东一名老师强奸两名小学男生走上被告席,海丰县海城镇某小学一名年逾半百的男教师因强奸两名13岁少年,今日被推上法院被告席。
此类案件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关注,社会委于学校造就栋梁之才的重任,家庭寄予学校培养出优秀儿女的愿望,学生视学校为自己健康快乐成长,吸取各方面知识的摇篮,这一切都使教育机构和教师在社会及人们心目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如何为青少年建设一个良好的健康受教育的环境,如何加强校园的法制建设,已成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当校园中出现如此恶劣的残暴事件,怎能不令社会失望,让家长和学生痛心呢?当然,做出这种丑行的个别老师的责任是无法推卸的,但与社会对于教育要求的因为竞争出现的教育方向的偏差就一点联系没有吗?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是否也有一些连带责任呢?校园性侵害频繁发生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造成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呢?怎样才能尽可能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呢?应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呢?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一、校园性侵犯的几个特殊性
1、师生关系的特殊性。
师生关系特殊性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教师被称之为辛勤的园丁,是无私和神圣的,教师被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同时又因为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受教育者的竞争日益激烈,这些因素又强化教师这一教育的直接执行者,对学生实施的教育中的无比权威,在教学特定的环境(学校)和特定的活动中进行的。在这种活动过程中,教师每时每刻都对学生发生着影响。一方面,教师根据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把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经验技能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学到实际的本领,在智力上得到发展,这一方面,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直接的,明显的。由于教师在知识,道德,人格力量等方面的多重因素,是老师在思想,道德,品格,情操上对学生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伴随课堂的教学活动的始终,而且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教师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也对学生的心理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俄国的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曾这样说:“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任何规章和大纲,任何组织者都不能代替的力量。教育者的人格是教师事业中的一切。”对于一个教师来说,“身教”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显得特别重要④。“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一个老师的言行和品格直接影响着一个个幼小的心灵,作为学校和教师,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培养教育下一代的重任,很多家长教育上学子女最核心的精神是:“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单纯追求学习成绩这种理念无形中帮助老师树立了权威的地位,使孩子认为什么样的老师都是不可以反抗的。权利意识的缺失,使师生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形成了教师对学生的绝对支配权。尤其是有些身心幼小的小学生,对教师惟命是从,不敢说一个“不”字,当自己受到侵害时,不会保护自己。如从2000年到2002年,16个永顺小学的幼女受到该校数学教师陈有海的多次猥亵、强奸。两年多,幼小的女孩们不敢把自己受欺负的事儿告诉家长;两年多,陈有海一次又一次地得逞⑤。一些小学生,受到来自同伴的攻击时,会选择各种方式来保护自己,但对来自教师学校的侵害却茫然无措,当教师对之进行精神恐吓时,便只能选择逆来顺受。还有一些家长对学校,教师过度迷信,宁相信教师对孩子的评价和看法,也不相信自己孩子的话,所以当孩子遭到老师的一些侵害时,再加上教师的威胁与恐吓,比如:“如果你声张我就告诉你家长,你在学校如何违反纪律,如何不好好学习,找理由让学校给你何种处分,甚至开除你,不让你上学”。在这种特殊社会关系——师生关系的作用下,在侵害学生的教师的恐吓下,想把侵害自己的老师的恶行告诉学校和家长的孩子怎么还敢声张呢?
2、学生的年龄,身份的特殊性。
在校园性侵害的事件中,所有被侵害学生都是中小学生,年龄大多在14岁以下,属于儿童,儿童对爱抚行为和猥亵行为缺乏辨别能力,大部分儿童往往会把搂抱,亲吻,抠摸等猥亵行为当成一般爱抚,并未意识到自己受到了侵害。他们不会抵抗也不会向大人告发。有些学生即便知道这种行为不好,也并不知老师已触犯了法律并且自己已受到了性侵害,有些学生可能已经意识到自己受到性侵害,由于师生关系的特殊性,一般对学生实施性侵害的教师都会威胁学生不许对任何人讲,否则,就不让你上学,罚你干这干那,等等,一切杀手锏,学生本身对老师都有敬畏之心,认为在学校老师主宰自己的一切,再加上教师对自己的威胁就更不敢声张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及时查处,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07-03-09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法学理论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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