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空间里,作者的作品就变成了二进制简码,这也是作品存在的一种方式。数字化作品不是新作品,它是将作品打成文字、打印和复制等而构成的,这构成了国际公约中说的复印。2000年的时候,北京有个世纪网络公司,该网络公司在未经作品作者许可的情况下,把一些作家的小说在进行了数字化处理之后便上了网,供访问网站的读者自由阅读。后来该网络公司因侵权而被控告,因为他是把人家的作品进行数字化处理就是把人家的作品改变了一个存在方式,所以构成侵权。大家知道,虚拟器在网络空间里传播速度极快,没有办法控制,所以我们有时讲网络空间是一个典型的问题。在这个虚拟空间里,你知道批评谁,你知道是谁在批评你?你不知道谁在说你,所以网络侵权行为也是很多,其中包括侵犯知识产权。比如说我这个数据库,我采取保密措施,被人破译了,采用技术手段进入人家的数据库,这个人就称为黑客。基于这种情况,国际公约和国际社会要求各国司法当局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北京发现了一个案子,一个网络公司开发了一个软件,这个软件系统制作了一个保密的钥匙盘。这个保密钥匙盘就是保密技术措施,结果有另一种网络公司大量复制了保密钥匙盘无偿地给了用户,人家可以拿这个免费的复制的保密钥匙盘去无偿地开启它这个系统,致使这个公司受到了重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这家公司就设计了“逻辑炸弹”,凡是使用了盗版的保密钥匙盘不但不能进入,而且一开就死机,还把原来信息全部丢失,这样事情就闹大了。对这样的事情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问题有待于法律给予明确的规定,从国际公约来说要有合理的必要措施。
数据库的保护是信息社会很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因为现代商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传播都已经商业化了。对什么样的数据库给予保护,两大法系的做法是不太一样的。比如大陆法系国家要求对信息数据的编排进行保护,而英美法系国家是只要付出了劳动都给予保护。从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对数据库的保护有可能不过多去强调它的独创性,只要是在数据库的建立过程中付出了劳动、投入了资金,就应当给予保护。1992年的法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就对数据库保护问题做出规定,它给未来数据库的保护开创了一个新制度。 五、知识产权协议中的商标权保护问题
商标权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与其他知识产权合称为工业产权。在我们国家,注册商标才享有专有权。商标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应该说是受到了企业家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我们所讲的知识产权战略,在很大程度上也包括了商标权。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以来,国外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有三个步骤:第一步是20世纪70年代买洋货,那时候我们中国还不能生产这些产品,所以国外商品纷纷进入了中国的市场;第二步是在20世纪80年代,那时中国颁布了中外合资企业法及中外合作企业法,允许到中国来投资;第三步是外国货进入中国市场最重要的一步,那就是洋货在中国照卖,而更多的是卖品牌和技术。
作为商家,最有价值的投资是驰名商标,这也是知识产权缔约方给予保护的一个重点。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点:第一,驰名商标的使用范围不仅限于商品,而且包括服务,就扩大了保护范围;第二,对驰名商标实行的是特别保护,不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得给予保护。对一般的商标来说,注册的才享有专用权,但是驰名商标是例外的。申请注册商标如果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以及对驰名商标进行复制、仿制或翻译,即便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有权拒绝其注册。例如,假定驰名商标在中国未注册,但是由于它是驰名商标,不注册的驰名商标也一样受保护。让我们看一下一个在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真实事实,湖北省某企业在其生产的自行车上使用“金凤牌”商标,上海也生产自行车,是“凤凰牌”商标。上海自行车的凤尾在上面,湖北画的凤头在上面,但湖北的“金凤牌”自行车商标与上海的“凤凰牌”商标相近似,作为一般商标的“金凤牌”商标是不能与上海的“凤凰牌”驰名商标发生近似。可见,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大家知道,“可口可乐”这个产品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化身。我观察“可口可乐”在中国没有投入一分钱的现金,没有输出一条生产线,与“百事可乐”联手占领了中国软饮料的市场。从商标这个角度来讲,“可口可乐”确实是外国品牌的商品,但是因其使用的驰名商标,所以其商品的竟争力是惊人的,这个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来看一下地理标记权、货源标记权以及原产地名称权。我国在2000年修改商标法的时候便以商标法的形式对这些权利作出规定。一类是地理标志,它表明特殊地理环境下所生产的商品采用的专门标鉴,比如“烟台苹果”、“莱阳梨”。原产地名称也是一种知识产权。之所以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有如下原因:第一,保证产品的来源,使产品的来源地不至于发生混淆,防止消费者误认;第二,保护生产地的相互利益。例如,日本开发了一种茶水,而福建因“乌龙茶”而出名,结果日本的公司与福建达成协议,每年支付使用费。地理标记的使用也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应当予以有力保护。
下面谈一下对外观设计权的保护。外观设计的本身是富有美感的一种新设计,比如说广东潮州有一个制作袋子企业便对其产品的外观申请国家专利,这就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一种,专利号上都会有标志。如果今年是2004年,在外观专利号上还要将授权的年份。外观设计作为专利的一部分,作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它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六、 知识产权协议中的专利权保护问题
在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当中,专利法与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的联系最为直接,最为紧密。英国之所以成为欧洲的策源地,就是因为英国是近代知识产权的发源地,第一部专利法都是产生在英国,这极大地推动了它的交通业、运输业等各类工业企业的发展,所以知识产权对近代英国的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是非常巨大的。
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全球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一般来说只有12年,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跨国的知名公司的存在却有几百年,像英国的邓诺普公司、德国的西门子公司、美国的贝尔公司,其存在时间都已经有两三百年了,但它们却依然存在,而且很有生命力,也很有竞争力。其原因就在于这些企业拥有很多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专利。这些公司的创始人当年都是发明家,这些发明家把自己的发明拿去申请专利,取得巨额的回报,再来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007-03-04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经济法论文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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