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医药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的结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国际上许多国家加快对我国传统医药的研究步伐,然而,在国内目前我国许多民族医药面临消亡的危险,究其原因是创新机制的缺失。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的有效手段,因此,必须应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民族医药进行综合保护。
〔关键词〕 民族医药; 知识产权法; 综合保护
The National Medicine Protection by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bstract: The national medicine is the rime of the traditional medicine of our country ,which is full of our national features and the regional features. Many countries are fastening their paces on researching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However, it is suffering elimination at home during the recent years for the lack of innovation system .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s an efficient method to encourage innovation, so the legal systems of patent、trademark and trade secret would give our national medicine a synthetical protection.
Key words: The national medicin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ynthetical protection
引 言
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史就是一个民族的疾病抗争史。传统医学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我国的传统医药主要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构成〔1〕 。无论是中医药还是各民族医药都可谓源远流长,中医药从“神农尝百草"到成为世界医学宝库的奇葩,而民族医药从草莽时代的巫医不分到成为本民族疾病治疗的主导,比中医药走过的道路更为漫长,更加曲折。历史上汉族文化作为中国的强势文化,中医药也成为我国传统医药在国际上的代表,但这并没影响到民族医药的独立性,事实上,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各自都建立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与理论基础上,因此,中医药与民族医药不是包含关系,而是兄弟关系。
一、民族医药的含义及特点
民族医药是指我国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创造的和沿用的传统医药的总称〔2〕。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他们在从远古走向现代的过程中,在生存发展的不同环境中,曾经经历过无数无尽的生老病死的苦难,也有过无穷无尽的医药创造和医药追求,民族医药对于当地人民疾病的治疗,健康的维系不仅在古代,而且至今仍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同时,各个民族总体上在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民族医药积累丰厚,理法清晰,自成体系;也有的民族医药散在民间,口传心授,随俗为用,尽管如此,民族医药仍有着共同的特点。
(一)民族性
这里所说的民族性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民族医药是该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应当说,在该民族的医药发展过程中,某个杰出的医生确实对本民族的医学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伴随时间的流逝,时代的进步,逐步融入到本民族的医学体系当中,毫无个人烙印,从这一点而言,民族医药具有民族群体性特点;第二层含义是指民族医药根植于本民族特有的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中,比如,闻名于世的藏医药“曼汤" ,全部是以藏族民族特色表达的,其人物、建筑、生活习俗、语言文字、绘制技术等都具有鲜明的藏族特色。
(二)地域性
民族医药与该民族所居住的气候、地理、动植物区系和自然资源密切相关。内蒙古草原广袤无垠,常年在马背上古代蒙古人民,经常发生战伤、摔伤和骨折等疾病,客观环境要求他们不断摸索克服这些疾病的方法,因此,正骨、正脑疗法、烧灼疗法是蒙医药重要内容。同时各民族医药具有自己鲜明资源特色,彝族多居住在我国金沙江源头支流及金沙江南北两岸,该区山谷纵横、气候多样,常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特点,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植被分布,用药选材独具特色。
此外,理解民族医药,不能以药品的处方中是否包含各民族地区特有的药物资源等为根据,判断一种医药是不是民族医药,还应当看该民族的文献中有没有记载,有没有民族传统用药习惯和用药特色,有没有家传口授的流传方式等。
二、民族医药的现状
(一)许多民族医药面临消亡的危险
我国各民族的医药都为当地人民的生存、繁衍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但当今世界科技发展迅速、现代医药几乎遍布世界各地。由于经济环境的迅速变化,世界各地使用的传统医药也正在被现代医药所替代,曾经广泛存在和应用的民族医药知识悄悄地解体、消失。我国各个民族的医药除藏医药、蒙医药等研究开发较好之外,许多民族医药如黎医药研究开发相当滞后,面临消亡的危险。
民族医方面,民族医生面临传承面断代危险,民族地区民族医药的从业人员主要是草医、乡村医生和与宗教活动有关的人员(和尚、喇嘛、东巴、巫师等)自60年代以来,由于原有的学医识药的传承机制已被废止或中止,这类人员数量已大幅度减少,目前尚存的已年过70岁,后继乏人,面临断代危险。如纳西族的东巴现仅存活两人,均已78岁,在云南金平深山密林中的拉祜族村寨中没有年轻人愿意学习传统医药。〔3〕
民族药方面,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少数民族医药常识常常用零散,简析的语言文字记载,流散于民间。有关疾病治疗方剂、单方、验方等,特别是无文字记载的民族民间医药知识,如草药医是黎族先民传授下来的特殊医技,主要包括内服草药、外敷草药、蒸熏法、骨伤疗法、佩药法等,但黎族医疗方法的传授没有文字记载,主要是口传心授,师徒传教,一代一代传授下来,不加以及时研究整理有可能在本世纪的10—20年内永远消失。
(二)科技强国对中医药及民族医药加快开发研究步伐
在世界上,伴随着人类对西药毒副作用认识的不断加深,中药以其纯天然、毒副作用小的特点,也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青睐,许多国家看准了中医药市场的丰厚利润,大力从事中医药的科研开发工作。日本在我国六神丸基础上开发的“救心丸"出口额早已突破1亿美元;柴苓汤早在1991年获美FDA临床实施许可证,出口额1.2亿美元;韩国采用我国牛黄清心丸一个品种产值即达0.7亿美元,这些国家不仅占据了绝大部分国际中成药市场,甚至还向我国出口“洋中成药"。〔4〕
正向有的日本医学专家所指出的那样,汉医药(中医药)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秘密,现在他们只对民族医药感到神秘。如今,众多国家医学机构已经加大对我国民族医药的研究力度,他们实际上是看准了民族医药中蕴涵的巨大商机。与此同时,我国医药企业却大量仿制西药,仿制品种占97.4%,没有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5〕 “手捧着金饭碗却向人要饭",不能不令我们感到痛心。
2007-03-02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经济法论文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相关栏目: - 民法论文 - 行政法 - 刑法论文 - 司法制度 - 法律综合论文 - 法学理论 - 国际法论文 - 国家法-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