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抵御银行风险-会计对策研究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5-27
论文简述:1997年夏季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金融界敲响了警钟,使人们对于金融安全与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开始有了新的认识。整顿金融秩序、重建符合市场原
  1997年夏季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金融界敲响了警钟,使人们对于金融安全与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开始有了新的认识。整顿金融秩序、重建符合市场原则的信用机制、防范与抵御金融风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年年初广信破产、粤企重组相继发生,海内外业界在震惊之余,更引起了对我国金融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与危机的深层思考。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使其普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风险。如何正视我们所面临的银行风险,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与化解这些风险,已成为当前我国银行经营管理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拟针对我国银行经营的具体情况,从会计的角度来分析引发银行经营风险的原因,探讨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的会计对策,以期对完善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有所裨益。 
一、从会计的视角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形成的根源
  银行经营风险存在于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始终,银行会计工作也是自始至终贯穿于银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所面临的令人不安的高经营风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与会计有关的。对此,我们有如下分析意见:
 (一)银行会计的职能不能得到很好发挥是引发银行风险的重要原因 
  l、银行会计系统会计信息反映功能欠缺,无法满足银行监控风险的需求。现代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管理信息系统,其首要的职能是客观、及时、全面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为会计主体内外部的有关人士提供准确、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但现时的我国银行会计系统,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远不能达到上述基本要求,不能满足银行控制风险的管理要求。其具体表现为:
  (1)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银行会计信息侧重于反映银行执行信贷计划等宏观管理的信息,而对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微观管理信息的反映缺乏针对性和相关性; 
  (2)在部门利益和小集团利益的驱使下,各金融单位之间无规则竞争,致使银行会计核算的虚假现象日益盛行,出现了“假存款、假贷款、假利润或假亏损”等虚假会计信息,使银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3)我国银行业的电子网络化建设还不十分健全,会计信息的汇集速度缓慢,集中处理能力差,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
  2、银行会计监督不力,难以满足商业银行防范与规避风险的需要。会计作为对“过程控制”的管理工具,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是其基本的职能之一。但是,我国银行会计的监督职能的发挥远不能满足现代商业银行监控风险的要求。其表现有:
  (l)银行长期代表国家行使社会经济监督的职能,而对银行内部经营活动的监控软弱乏力;
  (2)银行内部缺乏严密的会计监控体系,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工作常常来自各方面的制约与干预,难以履行其监督职责;
  (3)银行会计监督缺乏可直接遵循的法规、制度与具体的操作规范,使得国家赋予会计部门的监督职责无法认真履行;
  (4)银行会计监督缺乏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会计监督的内容不明确,难以进行银行风险防范所需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3、银行会计参与经营管理的功能发挥欠佳,无法满足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为: 
  (l)在我国商业银行会计活动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会计工作仍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阶段,存在忽视会计参与经营管理决策与预测的职能的倾向,会计参与银行经营管理的工作不到位,经常造成因盲目决策而导致风险;
  (2)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数量分析方法没有在商业银行会计中得到很好的运用与推广,致使银行会计分析时间滞后、内容单一、缺乏超前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现行银行会计制度本身未能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是引发银行经营风险的直接原因
  谨慎性原则作为企业对不确定事项采取稳妥谨慎态度的一种必要的反映,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应付复杂多变的外界环境,将风险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一项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是风险控制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运用,它体现了会计实践的一般规律。谨慎性原则同样可以适用于我国商业银行。在银行会计的核算中,采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处理与报告方法可以有效地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是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的一条可行之路。但是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谨慎性原则在银行会计实务中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现行银行会计制度仅在有限的几个方面有保留地采用了符合谨慎性会计原则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与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高经营风险是极不相称的。其具体表现有: 
  1、允许银行将应收未收的利息确认为本期收益,并长期挂账。这种做法未能满足谨慎性会计原则的要求。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对借款单位欠交的利息作利息收入核算,并在一年的时间内均记入损益。这样的做法很不稳健,且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差异甚大1,致使银行的盈亏不实,增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
2、允许银行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过窄、比例过小、方法过死,审核的手续过繁。1998年5月29日财政部下发了财商字(1998)302号文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办法做了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规定:我国金融机构的呆账准备金是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对金融企业实际呆账比例超过1%的部分,应在当年全额补提呆账准备金。新的计提呆账准备金的办法较前(《贷款通则》)有了不少的改进。但从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新办法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年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银行信贷资产中的逾期贷款的比例
  1:《国际会计准则18——收入的确认》明确提出:“由于他人使用企业的资财而产生的利息,使用费和股利收入,只有在计量和收款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时,才能予以确认”。香港的会计准则规定:自结算之日起,四天未收到利息,应停止将应收利息计入当期收入。上升,呆滞贷款一般要占20%左右,仅靠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的差额提取呆账准备金只能是杯水车薪,使我国商业银行的抵御风险的能力显得极为脆弱。
  3、不允许银行对其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方法计提减值准备,使我国银行的多项金融与非金融资产(如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完全暴露在减值跌价的风险之下,而无任何防范跌价减值风险的应对措施。
  (三)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是引发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7-05-27 文章来自《中国免费论文网》银行管理论文频道 http://lunwen.52xoy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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